淇淇接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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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樓 發表於2012-12-15 03:56
引用 14樓 網友 說:
自作孽不可活
但住一起的家人日子不知怎麼過的
自作孽不可活
但住一起的家人日子不知怎麼過的
什麼叫"自作孽不可活"!
我會對你提告"侵害我和我的家人!人格權的部分"
你到法院再慢慢跟法官講吧!
現在時間是2012年的12月15日,
請不要做古代人!
老是拿幾年前的事來抨擊我!
那是很可笑的一件事!
讓我覺得你們很沒有知識!
有知識的人都知道!
任何人事物!無論如何完美!
還是會有人說它不好!
感謝各位的批評指教!
我會在2012年的12月16日,
收集好所有的資料!送到法院去!
我也會將我所提告的名單內容!
公佈在591討論區!
並請大家"停止"
對我的毀謗!抨擊!影射!污辱!之言語!
也請大家"停止"
對我的家人侵害人權之話語!
法院的單子,我只想要送一次!
如有新增加的"被告"我還要收集證據!
再提給法院!這樣會很麻煩做筆錄的"刑警"
一直需要重覆調查!又要重複做筆錄!
我是沒差啦!只希望大家不要浪費"司法資源"
也請大家!在這一次被告的經驗後!
以後可以在591討論區!謹慎言行舉止!
不要一直以為!躲在電腦背後!
用匿名罵別人!都不會被告!
罵別人!別人會許沒有那一個閒功夫去告你們!
但是!罵到我!
過去10年,我都在努力的做接髮的事業!
也絕對不會有任何閒功夫去告人的!
不過現在我因為"租屋嚴重的糾紛"!
學習到一點!非常重要!
事業!與!訴訟!是一樣重要的!
因為要做事業!而忽略了被毀謗!侵權的事件!
結果到最後!還不是要處理!
不然被"惡房東"提告的部分!
薪水3分之1要被扣到天邊無怨尤!
如果我們沒有提"異議之訴的話"
原本只需要扣薪15萬的!變成扣薪30萬!
4年過去了!還持續被扣薪3分之1!
喔買尬!真的很誇張!
也好啦!我也可以順便提告"惡房東"
毀謗我名譽的部分!順便提"返還不當得利之訴"
再提"聲明異議之訴,申請停止扣薪"
以上所名"惡房東"是指~
台北市萬華區峨眉街102號5樓之1
的"惡房東陳x貞"的先生(周x聖先生)
西門町(花樣大樓)
20坪,月租25000+2000管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