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子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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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2009-09-17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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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942698/IssueID/20090916
屋已售 烏龍房仲竟與客簽約
楊小姐說,她與家人欲在台北市東區購屋,永慶房屋仁愛圓環店業務員介紹她一間位於北市忠孝東路的房屋,7月中業務員帶她前往看屋,她發現屋內有多處記號,像是準備裝潢,向業務員提出質疑,業務員卻稱,房屋尚未售出,若她要買沒有問題。
要求退約一度遭拒經
業務員一再游說,7月20日楊小姐與家人到仁愛圓環店簽下要約書,決定買這間房屋,不料隔日,卻接到業務員以簡訊通知,房屋已在20日售出。楊小姐說,因
質疑過分巧合,她透過管道輾轉與屋主取得聯繫,才知房屋早在7月2日就已售出。她覺得業者很誇張,「賣房子前都搞不清狀況,到底在做什麼?」於是要求仁愛
圓環店歸還持有的合約,卻遭拒。
對此,永慶房屋總管理處總經理室特助楊千毅說,經查這間房屋的確已在7月2日售出,因這名屋主同時委託多家仲介代售房屋,可能屋主與他們的業務員傳遞訊息時有誤,導致業務員事先未知悉房屋已售出,而與楊小姐簽要約書,往後會要求業務人員確認房屋出售情況。
楊千毅表示,因合約上蓋有公司章,才拒給合約,既然楊小姐無法安心,願將合約退還給她,不過會作廢公司章。事後楊小姐表示,已與業者和解。
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委員王進祥表示,仲介業者與消費者簽定要約書,但事前卻不知房屋已售出,顯見仲介業者有疏失,消費者得請求損害賠償,包括時間及精神損失等。另外,遇類似情形,消費者可要求房屋仲介業者提供解約證書,或可要求拿回業者保留的合約,並作廢處理。
https://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942698/IssueID/20090916
屋已售 烏龍房仲竟與客簽約
楊小姐說,她與家人欲在台北市東區購屋,永慶房屋仁愛圓環店業務員介紹她一間位於北市忠孝東路的房屋,7月中業務員帶她前往看屋,她發現屋內有多處記號,像是準備裝潢,向業務員提出質疑,業務員卻稱,房屋尚未售出,若她要買沒有問題。
要求退約一度遭拒經
業務員一再游說,7月20日楊小姐與家人到仁愛圓環店簽下要約書,決定買這間房屋,不料隔日,卻接到業務員以簡訊通知,房屋已在20日售出。楊小姐說,因
質疑過分巧合,她透過管道輾轉與屋主取得聯繫,才知房屋早在7月2日就已售出。她覺得業者很誇張,「賣房子前都搞不清狀況,到底在做什麼?」於是要求仁愛
圓環店歸還持有的合約,卻遭拒。
對此,永慶房屋總管理處總經理室特助楊千毅說,經查這間房屋的確已在7月2日售出,因這名屋主同時委託多家仲介代售房屋,可能屋主與他們的業務員傳遞訊息時有誤,導致業務員事先未知悉房屋已售出,而與楊小姐簽要約書,往後會要求業務人員確認房屋出售情況。
楊千毅表示,因合約上蓋有公司章,才拒給合約,既然楊小姐無法安心,願將合約退還給她,不過會作廢公司章。事後楊小姐表示,已與業者和解。
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委員王進祥表示,仲介業者與消費者簽定要約書,但事前卻不知房屋已售出,顯見仲介業者有疏失,消費者得請求損害賠償,包括時間及精神損失等。另外,遇類似情形,消費者可要求房屋仲介業者提供解約證書,或可要求拿回業者保留的合約,並作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