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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y | |
註冊: | 2007-09-08 |
文章: | 16 |
回覆: | 1194 |
- 1樓 發表於2009-07-17 12:45
提醒您:您的做法已違法,若您開始改建成套房 ,
該大樓住戶就會向您抗議,並向建管處檢舉違建,管委會應會要求您停工並恢復成一戶一般住家限制不可做套房出租.
最後您投資格間的錢應該會有去無回並賠錢回復原狀===>這是一般設計施工的人不會告知您的.
PS: 1.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任何集合式住宅增加2房以上隔間或增加衛廁,需申請建照改建.不然以新違建處理,即報即拆.
2.管委會有權限制您只能做一戶使用.台北縣市已有多起投資客隔套房,最後被迫停工並恢復成一戶.並限制不可做套房出租.
該大樓住戶就會向您抗議,並向建管處檢舉違建,管委會應會要求您停工並恢復成一戶一般住家限制不可做套房出租.
最後您投資格間的錢應該會有去無回並賠錢回復原狀===>這是一般設計施工的人不會告知您的.
PS: 1.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任何集合式住宅增加2房以上隔間或增加衛廁,需申請建照改建.不然以新違建處理,即報即拆.
2.管委會有權限制您只能做一戶使用.台北縣市已有多起投資客隔套房,最後被迫停工並恢復成一戶.並限制不可做套房出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