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39.53.*** |
- 1樓 發表於2009-05-30 21:07
我打這篇文章的主要目得是希望不要再有人跟我一樣受害了。
地點: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二路x號五樓之x(某x光大樓)
房東是一對中年夫婦(沒有小孩)
前言:我家因為沒有買房子,所以一直是跟人租房子。
本來的房子是住的好好的,不過因為我姊的前男友跟我姊分手後,
常常來我家亂(半夜時間)還會在我姊下班回家時,在路上等他,
且因為我們是住2樓半的房子,機車子都停在門前,好幾次鑰匙孔
都被灌強力膠,所以我們開始找房子,決定擺脫那個瘋子。
那時是4、5月,房子不好找,之後在網路上看到這間,當下覺得好
像還可以,後來有約房東找個時間看房子。
第一次去看,是房東太太出面,房東沒有來。
房子大緻上沒什麼問題,他們整理的很乾淨,牆壁都重新粉刷過
這時她就一直在跟我們說,每間都有窗戶,採光很好,且很透風
根本不需要冷氣。(事實上晚上是根本沒有風,且我的房間是西曬,
晚上都在散熱,會被熱醒。)
環璄很清幽,不會吵鬧。
有什麼問題,都可以跟他們說,他們會解決。(……只要需要花到他們的錢,就不用說了。)
那時沒有想太多,急著搬家,就決定搬了。
簽約:(第一年)這次真正的房東出現了,看起來是一個很老實的好人???
房租是8500(不含管理費1190)押金20000(當初不知道有法律規定押金只能押二個月,請大家要注意, 不要讓房東多收押金)
他所付的傢俱是蕂椅、熱水器、桌腳不穩的辦公桌,還有玻璃有裂痕(快裂開了)的茶几。(都是他用了10幾年的不堪用品)
訂定10號繳房租,還有所有繳費的費用收據,(水、電、瓦斯、管理費)房東夫婦都要收回去,(剛開始以為他們怕我們沒繳錢,後來才知,他們應該是要逃稅,要把所有的証據拿回去)
入住:房租是現金給的,他們說得很好聽,他們晚上都會出來散步,(住附近)經過我們這裡順便來拿房租,但事實是每月的10號,也沒有電話打來先知會一聲,電鈴就自己響起來,一開門,就看到房東夫婦來收租,(不過是5點半左右),剛下班回到家沒多久。
還有一次,也是門鈴響起,一開門,房東太太就站在外面,還沒問有什麼事,她就開回說她要看熱水器上面的電話號碼,也不等我姊答應,就自己走到後陽台去抄電話號碼,那時的感覺真是差(她以為還是她家,可以自由進出)
有時人還在外面,電話就打過來,說他們人在我家外面,問我們什麼時候回去,他們等我們。(世界又不是以他們為中心)
而且他那些不堪用品,住進去,很快就發生問題,
像蕂椅,因為彈性疲乏,很快就脆裂,這是消秏品,
不是我們故意去破壞,跟他反映,他的回答是使用者付費,
與他無關。
熱水器則是常常點不起來,滿屋子都是瓦斯味,這是多麼危險的事情,
跟他說是有請師傅來修理,不過動作也真是慢,(因為他本身冬天也是洗冷水,所以他覺得沒有熱水也無所謂)
重點是修不好,修到後來師傅也不來修,他說用了10多年,也回本。
跟房東商量一人一半換一台,他也不願意,堅持熱水器是好的,不用換新的,最後只好請他把他那台「好」的熱水器帶走,自己買一台中古的。
也因為他們老是不請自來,搞得我們快發瘋,也發現其實他們的房價也是偏高,後來看同一棟大樓的房子,價錢一樣,但是傢、電齊全。
所以跟房東抗議後,他只降了500,還認為是天大的恩惠,
真是佩服他。也協議好,房租用轉帳的,繳費的收據會放在信箱,請他不要再來了。
大概是3月,有請他過來商量修膳費用的事,事前也都跟他說好,就算談不出結果,也請他在9:00的時候,一定要離開。(7:00到我家)
真得是談不出結果,雙方沒有辦法達到共識,所以時間一到。就請他離開,並跟他說,我會上調解委會,到時再談,不料他竟然不走,說今天一定要談出結果,還出言恐嚇我們,說我們不好相處,房子不租我們,要我們搬走。還自己打電話報警,要趕我們走。
等警察一來,勸導他說房子的使在我們,他不能這樣做,他才跟警察一起走,自己丟自己的臉。(那時不知道,可以反過來告房東違約,請租房子的人要留意)
之後也去了調解委員會,也約了時間,不過他始終沒出面,藉口是他要工作,沒有時間。(誰不用工作,我也要工作,才可以付他房租)
之後他老是為了10號沒有在信箱看到收據,馬上打電話來摧,真的是被他煩死。
搬家:忍不可忍,無需再忍,就算搬家很花錢,也要擺脫,所以我開始物色房子,也記得上次的教訓,不要太心急。
也提早知會他,不過他竟反過來說我違約,因為合約是到8月。
我根本不在乎,以我的認知,押金給他就好了,不過他真是太太太超過
我那時剛跟他說完,他竟然寫了一封信來我公司,(還是用我住的那一間房子,不是他住的那一房子)
跟我說什麼做人要守信用,不要違約,有問題可以叫我主管跟他談,我想他腦袋有很大的問題,我跟他之間的事,跟我的工作,主管是完全沒有關係的。我當然不會去理他。
後來他打電話去公司申訴我,說我不繳房租,自己搬走,鑰匙也不還他們,他們無法進去………害我黑的可以~~~~~~~~~~
不過經過我公司主管的查証,證明我有轉帳給他,也沒有搬走,都是他自己在亂說話。(假如我已經搬走,我為何要付房租,又不是錢多到沒地方花)
但是他還是一直打電話來我公司鬧,只要有要繳的費用要到期,他都是直接打給我主官,說我還沒去繳,(還沒超過繳費期限)
還叫我主管,跟我說要遵守合約,現在是什麼年代,主管也無權決定我的生活。
後來我的主管叫班長陪我一起去里長辦公室和房東談,現場有我、我姊、她男友、男友的乾媽,也是里長、還有路過的警察,
之後由里長出來說,我們要搬走,押金二萬給他們做賠償,一人退一步,
反本大家處不來。
班長和警察也在旁附合,但是房東堅持要照合約走,(有跟他說合約是無效的)他還是認為是有效地,不肯讓步,沒有人可以跟他溝通。
他老婆更好笑,說什麼他們都很好,熱水器修了300元,也不跟我們收,
對我們很好,說他們是奉公守法的好國民,為什麼要欺負他們,這時警察說話,現場那一個不是奉公守法的好國民,他馬上把他捉回去。
因為他說要照合約,要給他違約金三萬,押金二萬是要看房子有沒有損壞
還有要繳的費用,付完了沒有,他再退,不過我覺得他們是存心要A我5萬。當然我們一樣談不出結果。
後續:我還是搬家了,他還是一直打電話去我公司鬧,我也跟他說得很清楚
合約是無效,我不怕他告,請他直接去法院告,但他只想拿我主管來壓我,以為這樣我就會怕,不可能!!
結論:千萬不要去租這間房子。
地點: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二路x號五樓之x(某x光大樓)
房東是一對中年夫婦(沒有小孩)
前言:我家因為沒有買房子,所以一直是跟人租房子。
本來的房子是住的好好的,不過因為我姊的前男友跟我姊分手後,
常常來我家亂(半夜時間)還會在我姊下班回家時,在路上等他,
且因為我們是住2樓半的房子,機車子都停在門前,好幾次鑰匙孔
都被灌強力膠,所以我們開始找房子,決定擺脫那個瘋子。
那時是4、5月,房子不好找,之後在網路上看到這間,當下覺得好
像還可以,後來有約房東找個時間看房子。
第一次去看,是房東太太出面,房東沒有來。
房子大緻上沒什麼問題,他們整理的很乾淨,牆壁都重新粉刷過
這時她就一直在跟我們說,每間都有窗戶,採光很好,且很透風
根本不需要冷氣。(事實上晚上是根本沒有風,且我的房間是西曬,
晚上都在散熱,會被熱醒。)
環璄很清幽,不會吵鬧。
有什麼問題,都可以跟他們說,他們會解決。(……只要需要花到他們的錢,就不用說了。)
那時沒有想太多,急著搬家,就決定搬了。
簽約:(第一年)這次真正的房東出現了,看起來是一個很老實的好人???
房租是8500(不含管理費1190)押金20000(當初不知道有法律規定押金只能押二個月,請大家要注意, 不要讓房東多收押金)
他所付的傢俱是蕂椅、熱水器、桌腳不穩的辦公桌,還有玻璃有裂痕(快裂開了)的茶几。(都是他用了10幾年的不堪用品)
訂定10號繳房租,還有所有繳費的費用收據,(水、電、瓦斯、管理費)房東夫婦都要收回去,(剛開始以為他們怕我們沒繳錢,後來才知,他們應該是要逃稅,要把所有的証據拿回去)
入住:房租是現金給的,他們說得很好聽,他們晚上都會出來散步,(住附近)經過我們這裡順便來拿房租,但事實是每月的10號,也沒有電話打來先知會一聲,電鈴就自己響起來,一開門,就看到房東夫婦來收租,(不過是5點半左右),剛下班回到家沒多久。
還有一次,也是門鈴響起,一開門,房東太太就站在外面,還沒問有什麼事,她就開回說她要看熱水器上面的電話號碼,也不等我姊答應,就自己走到後陽台去抄電話號碼,那時的感覺真是差(她以為還是她家,可以自由進出)
有時人還在外面,電話就打過來,說他們人在我家外面,問我們什麼時候回去,他們等我們。(世界又不是以他們為中心)
而且他那些不堪用品,住進去,很快就發生問題,
像蕂椅,因為彈性疲乏,很快就脆裂,這是消秏品,
不是我們故意去破壞,跟他反映,他的回答是使用者付費,
與他無關。
熱水器則是常常點不起來,滿屋子都是瓦斯味,這是多麼危險的事情,
跟他說是有請師傅來修理,不過動作也真是慢,(因為他本身冬天也是洗冷水,所以他覺得沒有熱水也無所謂)
重點是修不好,修到後來師傅也不來修,他說用了10多年,也回本。
跟房東商量一人一半換一台,他也不願意,堅持熱水器是好的,不用換新的,最後只好請他把他那台「好」的熱水器帶走,自己買一台中古的。
也因為他們老是不請自來,搞得我們快發瘋,也發現其實他們的房價也是偏高,後來看同一棟大樓的房子,價錢一樣,但是傢、電齊全。
所以跟房東抗議後,他只降了500,還認為是天大的恩惠,
真是佩服他。也協議好,房租用轉帳的,繳費的收據會放在信箱,請他不要再來了。
大概是3月,有請他過來商量修膳費用的事,事前也都跟他說好,就算談不出結果,也請他在9:00的時候,一定要離開。(7:00到我家)
真得是談不出結果,雙方沒有辦法達到共識,所以時間一到。就請他離開,並跟他說,我會上調解委會,到時再談,不料他竟然不走,說今天一定要談出結果,還出言恐嚇我們,說我們不好相處,房子不租我們,要我們搬走。還自己打電話報警,要趕我們走。
等警察一來,勸導他說房子的使在我們,他不能這樣做,他才跟警察一起走,自己丟自己的臉。(那時不知道,可以反過來告房東違約,請租房子的人要留意)
之後也去了調解委員會,也約了時間,不過他始終沒出面,藉口是他要工作,沒有時間。(誰不用工作,我也要工作,才可以付他房租)
之後他老是為了10號沒有在信箱看到收據,馬上打電話來摧,真的是被他煩死。
搬家:忍不可忍,無需再忍,就算搬家很花錢,也要擺脫,所以我開始物色房子,也記得上次的教訓,不要太心急。
也提早知會他,不過他竟反過來說我違約,因為合約是到8月。
我根本不在乎,以我的認知,押金給他就好了,不過他真是太太太超過
我那時剛跟他說完,他竟然寫了一封信來我公司,(還是用我住的那一間房子,不是他住的那一房子)
跟我說什麼做人要守信用,不要違約,有問題可以叫我主管跟他談,我想他腦袋有很大的問題,我跟他之間的事,跟我的工作,主管是完全沒有關係的。我當然不會去理他。
後來他打電話去公司申訴我,說我不繳房租,自己搬走,鑰匙也不還他們,他們無法進去………害我黑的可以~~~~~~~~~~
不過經過我公司主管的查証,證明我有轉帳給他,也沒有搬走,都是他自己在亂說話。(假如我已經搬走,我為何要付房租,又不是錢多到沒地方花)
但是他還是一直打電話來我公司鬧,只要有要繳的費用要到期,他都是直接打給我主官,說我還沒去繳,(還沒超過繳費期限)
還叫我主管,跟我說要遵守合約,現在是什麼年代,主管也無權決定我的生活。
後來我的主管叫班長陪我一起去里長辦公室和房東談,現場有我、我姊、她男友、男友的乾媽,也是里長、還有路過的警察,
之後由里長出來說,我們要搬走,押金二萬給他們做賠償,一人退一步,
反本大家處不來。
班長和警察也在旁附合,但是房東堅持要照合約走,(有跟他說合約是無效的)他還是認為是有效地,不肯讓步,沒有人可以跟他溝通。
他老婆更好笑,說什麼他們都很好,熱水器修了300元,也不跟我們收,
對我們很好,說他們是奉公守法的好國民,為什麼要欺負他們,這時警察說話,現場那一個不是奉公守法的好國民,他馬上把他捉回去。
因為他說要照合約,要給他違約金三萬,押金二萬是要看房子有沒有損壞
還有要繳的費用,付完了沒有,他再退,不過我覺得他們是存心要A我5萬。當然我們一樣談不出結果。
後續:我還是搬家了,他還是一直打電話去我公司鬧,我也跟他說得很清楚
合約是無效,我不怕他告,請他直接去法院告,但他只想拿我主管來壓我,以為這樣我就會怕,不可能!!
結論:千萬不要去租這間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