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斗 | |
註冊: | 2015-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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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2015-05-23 03:11
目前剛另外兩位朋友合租一間社區公寓,當初看房並無發現異狀,目前以簽約且交了兩個用的押金和第一個用的租金,但就在我們簽約後的第二天,我們當天打算到新住處做清潔,打掃進行到一半,主臥門口的地板磁磚禿起,至少有十片禿起且有裂痕,當下打給房東,房東說明天找人來處理,隔天跟著兩位朋友去查看是否有人來查看地板狀況,到住處發現有位工頭正在查看地板,那位工頭訊問我們清潔時的狀況,我們只有打掃灰塵和拖地板,拖把是用吸水拖把,工頭說崩裂的磁磚也是很久以前在用的類型,現在已經沒有人在用這種磁磚了,且最近溫差大,磁磚承受不住熱漲冷縮的溫度才會這樣禿起,我們還請工頭看一下其他兩間房間的地板,我們有輕敲一下地板,聲音很空,工頭說這些磁磚突起也是遲早的事,說大約要快一個禮拜的修繕期,工頭也告知我們修繕期間私人物品若有遺失,一概不負責,請我們把私人物品鎖好,事後我打電話跟房東說明因為目前要整修地板磁磚,我們無法也不敢把私人物品搬過來,等跟房東延後簽約時間,延到整修完畢為止,房東說等完畢後回來跟我們重簽約,但我兩位朋友事後想乾卻解約,怕日後其他房間或其他地方的磁磚又崩裂,而且我們目前住的租屋處,合約到5月底,怕等修好,沒有時間搬東西,因為6月初我們要開始忙工作,想請問這樣的狀況能否全額退我們押金和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