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鄰房東 | |
註冊: | 2009-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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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2014-10-22 12:37
我婆婆有一間房子在三重,一年前我幫她在591招租房客,一對自稱夫妻,有三個小孩的家庭(看起來很正常啊),我刊登廣告就說不能養寵物,結果,是同居關係(小孩不是那女的生的),女的妹妹也搬進來,還養了狗和兔子,一家六口+二隻動物住二十坪(真的有點擠),這些就算了,房租也不準時,小孩也沒在管,半夜不睡覺,音樂開的很大聲,吵的鄰居不得安眠,吃剩的零食,就隨手丟在樓梯間,任小狗隨處大小便,鄰居三不五時就跟我婆抱怨,這一年中,真的是顫顫驚驚的,到了最後一個月,說要押金扺租金,我想人家有困難,也就讓他扺了,結果,還有幾天租約到期,他就連夜落跑了,門也沒鎖,窗戶破了二片,留了一堆垃圾,房子又臭又髒,看了我快昏倒了,電話變空號,留了LINE的訊息,還怪我房子不租他,才會這樣,這也算了,留了二期電費(其中一期快一萬元,台電人員還笑說生活品質不錯喔),一期瓦斯,還有水費,公共設施也弄壞一些,我是想寫出來,不要再有下一位受害的房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