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喜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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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樓 發表於2014-08-21 21:19
請發問的板主真的去打電話問台電跟自來水公司就知道了我問到的是直接拿帳單或是有電號水號查詢繳費就可以回復了另外也可以看一下這個https://www9.water.gov.tw/ch/04service/ser_04_1.asp?bull_id=163依據本公司73年8月1日台水營字第21292號函:鑑於自來水為生活必需品,出租人與承租人雖發生租賃糾紛,但承租人尚未將租賃之房屋遷讓交還出租人前,仍有權使用該房屋,出租人為迫使承租人遷出,聲請廢止用水,自屬不合法,承租人要求復用,本公司應准其復用,惟倘爾後發生欠費情事,本公司將向實際用水人催繳。所以你去給他斷水他是真的可以再復用只是說後面有個但書如果之後又欠費會向實際用水人催繳可是這樣就還是沒有達到把水斷掉逼人離開的效果純粹提供個人小小意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