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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40.142.*** |
- 1樓 發表於2012-05-01 21:56
這個房客 已經跟我家租屋約20年 之前每年都有寫合約的
約四五年前 就開始拖欠房租
而最近一期租約到期 是2011.12.31
我媽已經在2011.12.05左右 口頭告知 因為我要結婚 房子要收回來自住
請他們搬遷 房客表示 因為小孩要考高中 很多學籍資料都設在租屋處 請我媽讓她們到七八月再搬遷 我媽並沒有表示可否 這是我們錯的第一步
錯的第二步 是租約到期 我媽並沒有跟她們 提出要續約 所以讓這個租約變成不定期租賃
也從2011.12.31開始到今天 房客都不再給我們租金
多次催繳 房客終於在2012.02.28表示03.05會到我家繳交租金
但0305那天 我跟我媽等到晚上十點 房客沒來 也沒有給我們一通電話
打電話給房客 房客表示原本借到錢了 可是借他錢的人突然反悔 請我們寬限
我跟他說 請他0306一定要來 但想當然的 0306那天他並沒有來
2012.03.07 我會同該區域里長到租屋處 遞交請他們搬遷的信函 房客並不在 在的是他的三個小孩 也請小孩轉交這份搬遷的信函 問小孩媽媽為什麼沒來繳房租
小孩說 媽媽本來0305借到錢 但是那個借錢的人突然不肯借了 所以沒去給房租
以上 我有全程錄影
2012.03.08 我找上區公所的諮詢律師,律師要我發存證信函
2012.03.09 我寫存證信函 說他們積欠房租 所以請他們搬遷
2012.03.2X 房客回存證信函給我 說他們要繳房租 是我們不收 還要我們看在他門三餐不繼的份上 寬限他們一段時間
我就又去找了律師 區公所的另外一個律師說 我上一封存證信函 沒有寫限多少期搬遷 而且依照法律 不定期租賃 欠的房租 要是押金扣完之後 再欠兩個月 才能請他們搬遷
律師要我以我要結婚為由 再寫一次存證信函 請房客在一個月內搬遷
2012.03.25 我又寄發了一次存證信函 說我要結婚 房子要收回自用 依照土地法XXX我們可以終止租約 請他們搬遷 若她們一個月(04.30)內不搬 我將要提告
2012.04.21 我媽打電話給房客 再次確認她們甚麼時候搬遷 我媽表示 依照律師只是 我們已經做好了所有的蒐證 房客嗆我媽說 他也有找律師 我媽跟他說 此通電話有錄音 他的態度才轉好 哭著請我媽體諒他 寬限他
好 現在04.30已經過了 房客不接電話 看來也不搬遷
我本來想要申請拆水電表 但是查了一些文章 說 這不合法 且沒有用
我想請問 到底有沒有甚麼最快的方式 可以請他們搬走
還有 如果 我現在同步去找調解委員會 是不是房客不到場也沒用?
那如果我開始走簡易庭提出告訴 是不是房客不用到現場 法官也不能判?
遇到無賴的房客 真的是讓人欲哭無淚
真的想請在這邊很有經驗的房東 提供我一些經驗 謝謝
約四五年前 就開始拖欠房租
而最近一期租約到期 是2011.12.31
我媽已經在2011.12.05左右 口頭告知 因為我要結婚 房子要收回來自住
請他們搬遷 房客表示 因為小孩要考高中 很多學籍資料都設在租屋處 請我媽讓她們到七八月再搬遷 我媽並沒有表示可否 這是我們錯的第一步
錯的第二步 是租約到期 我媽並沒有跟她們 提出要續約 所以讓這個租約變成不定期租賃
也從2011.12.31開始到今天 房客都不再給我們租金
多次催繳 房客終於在2012.02.28表示03.05會到我家繳交租金
但0305那天 我跟我媽等到晚上十點 房客沒來 也沒有給我們一通電話
打電話給房客 房客表示原本借到錢了 可是借他錢的人突然反悔 請我們寬限
我跟他說 請他0306一定要來 但想當然的 0306那天他並沒有來
2012.03.07 我會同該區域里長到租屋處 遞交請他們搬遷的信函 房客並不在 在的是他的三個小孩 也請小孩轉交這份搬遷的信函 問小孩媽媽為什麼沒來繳房租
小孩說 媽媽本來0305借到錢 但是那個借錢的人突然不肯借了 所以沒去給房租
以上 我有全程錄影
2012.03.08 我找上區公所的諮詢律師,律師要我發存證信函
2012.03.09 我寫存證信函 說他們積欠房租 所以請他們搬遷
2012.03.2X 房客回存證信函給我 說他們要繳房租 是我們不收 還要我們看在他門三餐不繼的份上 寬限他們一段時間
我就又去找了律師 區公所的另外一個律師說 我上一封存證信函 沒有寫限多少期搬遷 而且依照法律 不定期租賃 欠的房租 要是押金扣完之後 再欠兩個月 才能請他們搬遷
律師要我以我要結婚為由 再寫一次存證信函 請房客在一個月內搬遷
2012.03.25 我又寄發了一次存證信函 說我要結婚 房子要收回自用 依照土地法XXX我們可以終止租約 請他們搬遷 若她們一個月(04.30)內不搬 我將要提告
2012.04.21 我媽打電話給房客 再次確認她們甚麼時候搬遷 我媽表示 依照律師只是 我們已經做好了所有的蒐證 房客嗆我媽說 他也有找律師 我媽跟他說 此通電話有錄音 他的態度才轉好 哭著請我媽體諒他 寬限他
好 現在04.30已經過了 房客不接電話 看來也不搬遷
我本來想要申請拆水電表 但是查了一些文章 說 這不合法 且沒有用
我想請問 到底有沒有甚麼最快的方式 可以請他們搬走
還有 如果 我現在同步去找調解委員會 是不是房客不到場也沒用?
那如果我開始走簡易庭提出告訴 是不是房客不用到現場 法官也不能判?
遇到無賴的房客 真的是讓人欲哭無淚
真的想請在這邊很有經驗的房東 提供我一些經驗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