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118.42.*** |
- 1樓 發表於2011-08-25 19:31
我八月初即提出解約,二房東是說農曆七月搬家不吉利,要我待到八月底再搬
二房東說押金兩個月,一個月扣起來當做提早解約的費用,另一個月當做八月份的房租,她這樣解釋,我也就答應了
原本約好15日要去搬,但是家人沒空開車幫我搬那麼多東西,延了一個星期才去搬,心想我租到這個月底,月底前去搬也可以
結果昨天去的時候發現,門卡被消磁、所有我私人的物品都隨便用黑色大垃圾袋裝一裝直接扔在一樓的倉庫裡,我的電風扇與拖把都被放在原來的房間,我媽氣壞了,直說不是住到這月底嗎?為什麼現在就好像被趕出來一樣?
而且我的鞋子原本有鞋盒,全部被丟掉,一些紙類的東西全部被拿走,然後掃把也是不見蹤影,更誇張的是連寵物箱也不見,原來有六包大賣場賣的那種9包裝一起的衛生紙也只還給我2包。
其他一些拉拉雜雜的也是都不見了,真把我氣炸了。
二房東閃爍其詞,撇清關係說她只負責收錢,不負責其他事情,那些都是房東搬的,不關她的事
當下就說那房東電話給我,我親自跟房東談,二房東又說房東是不露面的
請問:
(1) 我這樣可以告他們偷竊嗎?
(2)有什麼途徑可以請他們把東西還我呢?雖然是一些無足輕重的東西,但是遇到這種好像把人趕出去的感覺,實在讓我心情非常惡劣!
※※最新進展:
整理東西後發現我男友送我的全新包包也不見,但是我的一些沒有價值的小東西都還在,包括沒吃完的爆米花桶也原封不動的還給我,但是就是我的新包包不見
打電話給二房東爭論這問題,二房東說我15號前要搬走,但是遲了一星期未搬,房東即以廢棄物處理
我覺得很好笑,話都是她們在講,還說沒答應押金抵房租,15號~22號之間未搬走就是要廢棄物處理這樣
那為什麼我的一些可以丟的小東西原封不動的還給我,但是我的全新包包就這樣不見了呢?
二房東說:『不然你要怎麼辦?叫房東賠給你嗎?那種包包在MOMO台上就有賣一堆了。』
聽到這種話非常的生氣,那是我男友送我的禮物,意義不同,我就回問她說那如果妳的十克拉鑽戒被房東丟掉了,妳不會找他要嗎?難道房東一句"以廢棄物處理"就可以將那十克拉鑽戒當做沒這回事一樣嗎?
二房東就一直說是我的問題,我沒有把東西搬走就是我不對,我說好,那如果他硬要我付這個月房租我付,但是前提是他東西要全部還給我,總不可能他拿錢還不把東西還我,這是怎麼回事,有吃又有拿,那麼好,那大家都去當房東好了,還可以這樣理直氣壯的將東西拿走嗎?
之後二房東就說她一個月都碰不到房東一次、房子登記在房東兒子名下、有派打掃的歐巴桑去我那間套房收拾什麼的,我說那關我什麼事情,現在事情是站在我雖然告知我沒住在那邊了,但是我也還沒有正式解約,就把我的所有東西全部丟掉,重點是一些全新的東西全部都不翼而飛,我可以合理提出要看監視器及懷疑他們涉嫌侵犯我個人隱私吧
現在二房東就是打死不承認他們有拿走我的東西,只說一堆亂七八糟的廢話,我跟她說我就是要看到我那些不翼而飛的東西回來,那些東西都是全新的,我不相信有人看到塑膠封膜還在根本沒有打開的東西會有人直接丟掉,尤其又是那種包包、鞋子類的全新東西,怎麼可能只有這些全新東西被丟掉,其他可有可無的小東西還在呢?
氣的不輕...現在只希望男友送的包包可以拿回來就好了...
二房東說押金兩個月,一個月扣起來當做提早解約的費用,另一個月當做八月份的房租,她這樣解釋,我也就答應了
原本約好15日要去搬,但是家人沒空開車幫我搬那麼多東西,延了一個星期才去搬,心想我租到這個月底,月底前去搬也可以
結果昨天去的時候發現,門卡被消磁、所有我私人的物品都隨便用黑色大垃圾袋裝一裝直接扔在一樓的倉庫裡,我的電風扇與拖把都被放在原來的房間,我媽氣壞了,直說不是住到這月底嗎?為什麼現在就好像被趕出來一樣?
而且我的鞋子原本有鞋盒,全部被丟掉,一些紙類的東西全部被拿走,然後掃把也是不見蹤影,更誇張的是連寵物箱也不見,原來有六包大賣場賣的那種9包裝一起的衛生紙也只還給我2包。
其他一些拉拉雜雜的也是都不見了,真把我氣炸了。
二房東閃爍其詞,撇清關係說她只負責收錢,不負責其他事情,那些都是房東搬的,不關她的事
當下就說那房東電話給我,我親自跟房東談,二房東又說房東是不露面的
請問:
(1) 我這樣可以告他們偷竊嗎?
(2)有什麼途徑可以請他們把東西還我呢?雖然是一些無足輕重的東西,但是遇到這種好像把人趕出去的感覺,實在讓我心情非常惡劣!
※※最新進展:
整理東西後發現我男友送我的全新包包也不見,但是我的一些沒有價值的小東西都還在,包括沒吃完的爆米花桶也原封不動的還給我,但是就是我的新包包不見
打電話給二房東爭論這問題,二房東說我15號前要搬走,但是遲了一星期未搬,房東即以廢棄物處理
我覺得很好笑,話都是她們在講,還說沒答應押金抵房租,15號~22號之間未搬走就是要廢棄物處理這樣
那為什麼我的一些可以丟的小東西原封不動的還給我,但是我的全新包包就這樣不見了呢?
二房東說:『不然你要怎麼辦?叫房東賠給你嗎?那種包包在MOMO台上就有賣一堆了。』
聽到這種話非常的生氣,那是我男友送我的禮物,意義不同,我就回問她說那如果妳的十克拉鑽戒被房東丟掉了,妳不會找他要嗎?難道房東一句"以廢棄物處理"就可以將那十克拉鑽戒當做沒這回事一樣嗎?
二房東就一直說是我的問題,我沒有把東西搬走就是我不對,我說好,那如果他硬要我付這個月房租我付,但是前提是他東西要全部還給我,總不可能他拿錢還不把東西還我,這是怎麼回事,有吃又有拿,那麼好,那大家都去當房東好了,還可以這樣理直氣壯的將東西拿走嗎?
之後二房東就說她一個月都碰不到房東一次、房子登記在房東兒子名下、有派打掃的歐巴桑去我那間套房收拾什麼的,我說那關我什麼事情,現在事情是站在我雖然告知我沒住在那邊了,但是我也還沒有正式解約,就把我的所有東西全部丟掉,重點是一些全新的東西全部都不翼而飛,我可以合理提出要看監視器及懷疑他們涉嫌侵犯我個人隱私吧
現在二房東就是打死不承認他們有拿走我的東西,只說一堆亂七八糟的廢話,我跟她說我就是要看到我那些不翼而飛的東西回來,那些東西都是全新的,我不相信有人看到塑膠封膜還在根本沒有打開的東西會有人直接丟掉,尤其又是那種包包、鞋子類的全新東西,怎麼可能只有這些全新東西被丟掉,其他可有可無的小東西還在呢?
氣的不輕...現在只希望男友送的包包可以拿回來就好了...
此文章最后編輯於:2011-08-26 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