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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2011-03-21 16:52
[size=3]申請日期、應附文件、注意事項、條件、申請地點。
李瑞平代書事務所提醒您:
地價稅的基本稅額是千分之十,但是如果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只要繳納千分之二,相差五倍之多,符合申請條件的民眾,請向稅捐處提出申請,不要讓您的權利睡著了。
一.申請日期:
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每年9月22日前) 向當地稅捐處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
二.應附文件:
1.戶籍證明文件(戶口名簿影本)。
2.土地+建物權狀影本。
3.申請書。
三.注意事項:
1.已填註土地所有權人及配偶、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設籍人資料者得免附戶口名簿影本。
2.若有非親屬寄居,且無租賃關係,須填寫土地所有權人或設籍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正本。
3.外籍配偶無身分證者,須填寫配偶無不動產申明書正本。
四.條件:
1.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要在該地辦理戶籍登記。
2.沒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3.地上房屋是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4.土地所有權人與配偶,以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以一處為限。
5.都市土地面積以300平方公尺為限,非都市土地面積以700平方公尺為限。
五.申請地點:
房屋所在地的稅捐稽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