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82.216.*** |
- 11樓 發表於2011-02-15 09:11
現在當房東真的很辛苦~除了自身的安全,還要擔心房客的安全,深怕一個不小心,心愛的房屋變凶宅了。。。
前一陣子有個案例是,某學區的套房有房客自殺,該樓層的學生覺得非常不舒服要求房東無條件解約(不得扣押金),但是房東的認知是發生兇宅的房間已經沒有出租,實在沒有道理整棟都退租。後來學生透過媒體和消保官,房東無奈之下同意。
另一個案例是,房客在屋內自殺,房價因此下跌,房東向房客的家人提告,要求賠償價差約100萬,一審法官竟然認定凶宅與房價無直接關聯,並舉彰化洪姓凶宅一樣可以賣好價為例,最後還痛批該房東"欠缺憐憫之心"。。。。(個人是真心同情這位無辜的房東)
憲法中認定租屋者是弱勢,因此很多條文都會以保護弱勢的前提出發,只能說,很多房東其實也很弱勢與無奈的。
希望大家都要樂觀開朗呀~~
前一陣子有個案例是,某學區的套房有房客自殺,該樓層的學生覺得非常不舒服要求房東無條件解約(不得扣押金),但是房東的認知是發生兇宅的房間已經沒有出租,實在沒有道理整棟都退租。後來學生透過媒體和消保官,房東無奈之下同意。
另一個案例是,房客在屋內自殺,房價因此下跌,房東向房客的家人提告,要求賠償價差約100萬,一審法官竟然認定凶宅與房價無直接關聯,並舉彰化洪姓凶宅一樣可以賣好價為例,最後還痛批該房東"欠缺憐憫之心"。。。。(個人是真心同情這位無辜的房東)
憲法中認定租屋者是弱勢,因此很多條文都會以保護弱勢的前提出發,只能說,很多房東其實也很弱勢與無奈的。
希望大家都要樂觀開朗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