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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2011-01-12 02:23
忠孝東路五段的台X房屋加盟店,因為作業重大疏失,導致在屋主反悔不賣的狀況下,買方未獲得任何應有的賠償。
買方在台X房屋店長徐X瑋的強力要求下(這個同時欺騙買方要約書和斡旋金具有不同的效力),給了10萬支票作為斡旋金,並在斡旋書上簽名。之後過了一天,台X房屋店長徐X瑋以電話通知買方,告知買方屋主已經答應斡旋書上的金額,接下來只要等待簽約即可。
誰知道等買方將定存和保險解約後(皆有成本產生),才接到仲介徐X瑋先生的通知,告知賣方反悔一事。買方想依據所簽署的斡旋書,跟賣方求償訂金的金額。但仲介徐X瑋先生卻說屋主只是口頭答應斡旋書上的金額,因此無法取得任何的賠償。
這件事很明顯違反了公平交易的原則。斡旋書上寫明「倘若買方事後反悔,賣方可以將定金沒收。如果是賣方反悔不賣,則必須加倍返還已收下的定金給買方」。但因為台X房屋只有取得買家的簽名,未取得賣家的簽名,導致買方反悔要賠錢,賣方反悔卻不用賠錢的不公平狀態。在這樣的狀況下,買方只能自認倒楣。沒買到房子,還損失了利息和保險解約的賠償金。
因此強烈呼籲大家千萬不要跟台X房屋永春加盟店合作,以免遭受欺騙致使權益受到損失。
買方在台X房屋店長徐X瑋的強力要求下(這個同時欺騙買方要約書和斡旋金具有不同的效力),給了10萬支票作為斡旋金,並在斡旋書上簽名。之後過了一天,台X房屋店長徐X瑋以電話通知買方,告知買方屋主已經答應斡旋書上的金額,接下來只要等待簽約即可。
誰知道等買方將定存和保險解約後(皆有成本產生),才接到仲介徐X瑋先生的通知,告知賣方反悔一事。買方想依據所簽署的斡旋書,跟賣方求償訂金的金額。但仲介徐X瑋先生卻說屋主只是口頭答應斡旋書上的金額,因此無法取得任何的賠償。
這件事很明顯違反了公平交易的原則。斡旋書上寫明「倘若買方事後反悔,賣方可以將定金沒收。如果是賣方反悔不賣,則必須加倍返還已收下的定金給買方」。但因為台X房屋只有取得買家的簽名,未取得賣家的簽名,導致買方反悔要賠錢,賣方反悔卻不用賠錢的不公平狀態。在這樣的狀況下,買方只能自認倒楣。沒買到房子,還損失了利息和保險解約的賠償金。
因此強烈呼籲大家千萬不要跟台X房屋永春加盟店合作,以免遭受欺騙致使權益受到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