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勇a | |
註冊: | 2010-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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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2010-10-10 20:57
我遇到這個奧厝腳的由來是這樣的
前鎮子有一對情侶急著租房,我就以一個月7500包水電出租那個房間給他們
8/30晚上簽約,他們那天說剛好包包被偷了,全部的重要證件都不見了,而身上只有11000就先付給我
其餘的訂金+房租還有12500要在9/4付清(合約上有註明+蓋印章),原本看似好房客之後就變成奧客了!
9/4去跟他們收餘款,他們一拖再拖,一直講藉口一個星期拖過一個星期都沒誠意付房租
直到我前幾天受不了了,要求他們10/10搬離開,可是感覺上他們沒錢付不出房租又要賴著不走!
請問我們怎麼做才能讓他們搬離呢?我是否可以擅自請人他把們東西搬走呢?
PS:合約上有註明於收租當天起,若超過10天未付房租的話,房東有權力可以把房客的東西搬離!
前鎮子有一對情侶急著租房,我就以一個月7500包水電出租那個房間給他們
8/30晚上簽約,他們那天說剛好包包被偷了,全部的重要證件都不見了,而身上只有11000就先付給我
其餘的訂金+房租還有12500要在9/4付清(合約上有註明+蓋印章),原本看似好房客之後就變成奧客了!
9/4去跟他們收餘款,他們一拖再拖,一直講藉口一個星期拖過一個星期都沒誠意付房租
直到我前幾天受不了了,要求他們10/10搬離開,可是感覺上他們沒錢付不出房租又要賴著不走!
請問我們怎麼做才能讓他們搬離呢?我是否可以擅自請人他把們東西搬走呢?
PS:合約上有註明於收租當天起,若超過10天未付房租的話,房東有權力可以把房客的東西搬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