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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168.136.*** |
- 1樓 發表於2010-05-02 11:42
1.我預計最少要實拿某個價位,仲介費、稅款、代書費等所有費用都不另外支出,低於此價位不談,高多於此價位是房仲的本事。
2.委賣三個月,滿三個月換家委賣,我會講清楚期間不用在來「討論」價格,我不急賣,行情差不多如此就是此價。(定的價以比行情略低了)
請問這樣的合約應該有吧?有無其他需注意的?
謝謝。
2.委賣三個月,滿三個月換家委賣,我會講清楚期間不用在來「討論」價格,我不急賣,行情差不多如此就是此價。(定的價以比行情略低了)
請問這樣的合約應該有吧?有無其他需注意的?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