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135.44.*** |
- 1樓 發表於2010-04-28 02:48
前幾天幫父親在板橋租了一間雅房.3000元/月.押金5千.我有問房東那水電瓦斯怎麼算.他說1個月共500元.第四台包含在租金內.免費.
因為我剛找到工作.所以手頭不方便.跟房東要求分兩次給他.他也答應了.首次租金給了他租金3000+押金2千.4/26父親搬進去了.
有跟房東說過父親有中度身心障礙.但是能自理.能行動.我也跟房東說過我會打一副鑰匙備用.去照顧父親時比較方便.他也答應了.
他的契約書是一張白紙.自己寫的契約.內容是:(請問自寫的契約在民法上有成立嗎?)
1.室內不要放貴重物品.遺失不負責.(重要物品.證件都是我保管)
2.若有不良嗜好.妨礙住家安寧.即時解約.押金不退.(父親不喝酒.不抽菸.不賭博.只愛看電視)
3.租任期間一年.中途解約.押金不退.(房東主動解約.押金該退還給我嗎?)
4.租任期間一年期滿前一個月.順事先告知房東.是否續約.市內公用物品沒被惡意用壞.水電費付清.鑰匙反環房東.押金無息退還房客.
5.租任期間或期滿半年若房客未向房東繳交房租.房客之室內物品是為廢棄物處置.房東不替房客看管物品.
6.帶朋友來玩沒關係.但請不要帶朋友到宿舍.過夜洗澡.否則住宿一夜請付壹百元.
另.剩餘押金3千元於99年X月X日付清.否則請搬家.
-------------------------------------------------------------------
OK.他以上條件我都接受.雙方也在訂契約同時協調好了
但是.在父親搬進去後的隔天.我因為還未下班.無法過去.朋友下班就先過去買飯給父親吃.順便幫他整理.
我下班之後回家.朋友跟我說.房東不承租給我父親.如果要繼續租.就要多+1千元.如果沒有要租.電視要搬走.否則押金要扣1千元.
原因:說我父親有點尿騷味.睡覺沒關電視.
父親確實之前有尿失禁跟沒關電視的壞習慣.但是在租這間房子前.我已經跟父親溝通過.
現在是租別人的房子.不是自己的房子.不可以把房東的房間弄髒亂.還要隨手關電視.關燈.
至於尿騷味.我每天都會去幫父親清理照顧.比在之前自家時好太多了.也會自己洗澡.只不過老人家多少會有點忘東忘西的.朋友去的時候.根本沒異味.也都非常乾淨.才住1天.房東就要趕我父親走.為何不能用商量.改進的方式.或是先讓我父親住一個月.讓我有時間去找房子.但是房東確態度360度大轉變.原本什麼都說好.沒問題.只要我有按時繳交房租.現在錢收了.契約簽了.卻反悔.
我知道父親這樣很多房東都無法承租.但是既然已經簽約.表示你房東接受我父親這樣的房客.而且事先我都有說明過.我也會每天下班之後就馬上過去打掃.陪父親聊天.我會盡量做到不讓房東為難.這樣難道還不夠嗎?
並不是我父親要中途解約.而是房東.卻要扣押我的押金.還要多收一些無理的費用.我只要求房東給我時間去找房子.一個月租金3000元+水電500元我都付.一個月到期.押金2000元必須退還給我.這樣過份嗎?請問.這樣的房東合理嗎?
他一層隔6間房.一間廁所共用.隔間是輕材木板.父親的房間內.3坪.只有單人床.沒床鋪.2張小桌子.一個三層抽屜.電風扇.工業用抽風(沒有要租一個月內不準開.否則要另收費).沒有獨立電表.沒冷氣.有個小窗戶(靠走廊.還打開著.只用一片布遮蓋.沒隱私).房東住另一個房間.還說一個禮拜只能洗一次衣服.
我該怎麼申訴這樣的房東呢?去稅捐處申報?還是送存證信函?還是讓社會局的人去請市公所調解員來處理?
當初為何我要租這間房子?因為我家房子被拍賣.斷水斷電.沒辦法.也沒多餘的錢.只想說讓父親有個安身之所.我目前暫時住在朋友家.
朋友有家庭.地方不大.當然也不方便給父親住.也沒多餘的房間.找兩房?兩房很少.三房又貴.+水電.根本沒有錢租的起.如果租的起.我就將父親送至安養中心了
父親今年64歲.要等一年滿65歲才能進全額補助托育養護中心.這期間我喪母.父親又這樣.現在又遇到這樣的房東.
我該怎麼辦.我相信有更多比我的遭遇更悲慘.也清楚家家有本難念的經.現在我唯一活下去的力量只剩下我父親.我怕我倒下去之後.他該怎麼辦?
因為我剛找到工作.所以手頭不方便.跟房東要求分兩次給他.他也答應了.首次租金給了他租金3000+押金2千.4/26父親搬進去了.
有跟房東說過父親有中度身心障礙.但是能自理.能行動.我也跟房東說過我會打一副鑰匙備用.去照顧父親時比較方便.他也答應了.
他的契約書是一張白紙.自己寫的契約.內容是:(請問自寫的契約在民法上有成立嗎?)
1.室內不要放貴重物品.遺失不負責.(重要物品.證件都是我保管)
2.若有不良嗜好.妨礙住家安寧.即時解約.押金不退.(父親不喝酒.不抽菸.不賭博.只愛看電視)
3.租任期間一年.中途解約.押金不退.(房東主動解約.押金該退還給我嗎?)
4.租任期間一年期滿前一個月.順事先告知房東.是否續約.市內公用物品沒被惡意用壞.水電費付清.鑰匙反環房東.押金無息退還房客.
5.租任期間或期滿半年若房客未向房東繳交房租.房客之室內物品是為廢棄物處置.房東不替房客看管物品.
6.帶朋友來玩沒關係.但請不要帶朋友到宿舍.過夜洗澡.否則住宿一夜請付壹百元.
另.剩餘押金3千元於99年X月X日付清.否則請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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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他以上條件我都接受.雙方也在訂契約同時協調好了
但是.在父親搬進去後的隔天.我因為還未下班.無法過去.朋友下班就先過去買飯給父親吃.順便幫他整理.
我下班之後回家.朋友跟我說.房東不承租給我父親.如果要繼續租.就要多+1千元.如果沒有要租.電視要搬走.否則押金要扣1千元.
原因:說我父親有點尿騷味.睡覺沒關電視.
父親確實之前有尿失禁跟沒關電視的壞習慣.但是在租這間房子前.我已經跟父親溝通過.
現在是租別人的房子.不是自己的房子.不可以把房東的房間弄髒亂.還要隨手關電視.關燈.
至於尿騷味.我每天都會去幫父親清理照顧.比在之前自家時好太多了.也會自己洗澡.只不過老人家多少會有點忘東忘西的.朋友去的時候.根本沒異味.也都非常乾淨.才住1天.房東就要趕我父親走.為何不能用商量.改進的方式.或是先讓我父親住一個月.讓我有時間去找房子.但是房東確態度360度大轉變.原本什麼都說好.沒問題.只要我有按時繳交房租.現在錢收了.契約簽了.卻反悔.
我知道父親這樣很多房東都無法承租.但是既然已經簽約.表示你房東接受我父親這樣的房客.而且事先我都有說明過.我也會每天下班之後就馬上過去打掃.陪父親聊天.我會盡量做到不讓房東為難.這樣難道還不夠嗎?
並不是我父親要中途解約.而是房東.卻要扣押我的押金.還要多收一些無理的費用.我只要求房東給我時間去找房子.一個月租金3000元+水電500元我都付.一個月到期.押金2000元必須退還給我.這樣過份嗎?請問.這樣的房東合理嗎?
他一層隔6間房.一間廁所共用.隔間是輕材木板.父親的房間內.3坪.只有單人床.沒床鋪.2張小桌子.一個三層抽屜.電風扇.工業用抽風(沒有要租一個月內不準開.否則要另收費).沒有獨立電表.沒冷氣.有個小窗戶(靠走廊.還打開著.只用一片布遮蓋.沒隱私).房東住另一個房間.還說一個禮拜只能洗一次衣服.
我該怎麼申訴這樣的房東呢?去稅捐處申報?還是送存證信函?還是讓社會局的人去請市公所調解員來處理?
當初為何我要租這間房子?因為我家房子被拍賣.斷水斷電.沒辦法.也沒多餘的錢.只想說讓父親有個安身之所.我目前暫時住在朋友家.
朋友有家庭.地方不大.當然也不方便給父親住.也沒多餘的房間.找兩房?兩房很少.三房又貴.+水電.根本沒有錢租的起.如果租的起.我就將父親送至安養中心了
父親今年64歲.要等一年滿65歲才能進全額補助托育養護中心.這期間我喪母.父親又這樣.現在又遇到這樣的房東.
我該怎麼辦.我相信有更多比我的遭遇更悲慘.也清楚家家有本難念的經.現在我唯一活下去的力量只剩下我父親.我怕我倒下去之後.他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