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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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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195樓 米95:
這些大大對消保法的精神可能不太清楚就侃侃而談 我只能說"不智"
為何現在房屋出租有許多問題與盲點存在 就是在於要真的"完全合法"
全國目前在出租的數百萬個租屋單位幾乎都有違法或違規的問題發生
分租套房與挑高的套房有誰拿到建管的裝修許可 家裡的陽台是否有外推
更別說頂加與農舍變成學舍這類的房子根本是違法而不可存在的問題
依消保法的產品責任保證 絕大多數的出租房要能滿足是不太可能的
要搞到底 也不用租房子了 因為這些出租房子都有問題或根本不合法
單一與不可複製的問題倒是其次 與其用消保法來規範 還不如用民法
我還是要講 民法有幾條進行修改與增補 其實就可以規範得很好了
消保官還是留著去對抗"頂新"這類的集團與大型/集體的消費糾紛吧
要不然 冰箱或是熱水器 房東拖個幾天不修 這類的事去找消保官要怎辦?
消保官沒有行政裁量權"除租""裁定"(租賃契約或其中的條款不算數)-法院的工作
坦白講 若只有一些裁罰或是行政處分是無法對付這位奇葩房東爛訴的招法
我想合理的解決方式 是用法人團體 例如崔媽媽基金會成立一個法律扶助部門
由這個法律扶助部門來作為受害房客與房東專業的委託訴訟或諮詢單位
這可以省了被害人上班期間跑法院的痛苦 一般的法扶不見得對房屋事務精通
我們這位律師包租公不就很願意幫忙打仗嗎?
務實房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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