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順心 | |
註冊: | 2009-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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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2011-04-13 01:06
文章有點長請大家耐心看完~而也請有經驗的朋友~給我點意見參考~請不要惡意批評~給些對事情沒有幫助的建議~因為這樣對事情一點幫助也沒有~先謝謝大家的耐心~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因為我個人的因素~無法在繼續承租我現在居住的房子 ~在繳租金給房東時~我告知她我不能承租的原因~但是沒有想到房東~她居然回我妳被減薪~要寄錢回去給妳母親~那都是妳家的事~關我什麼事啊?就算妳不繼續承租~妳也要付我租金~到租約到期為止~而押金我也不會還妳~那就這樣了~妳沒事可以走了~我很忙沒時間理妳~當下我也沒多說什麼~我就離開了~今天我想說的話~也都誠實告知妳了~我也不知道我哪裡做錯了~會換來這樣的對待~請問各位當你們聽到我說~因為公司訂單少了~所以~希望大家減薪或是排無薪休假~你們會說不嗎?而爸媽養你那麼大了~寄錢回去孝順父母有錯嗎?而我提早告知房東我的困境~讓她有心理準備~同時也能提早找租客~而我也會幫她找尋適當的租客~這樣不好嗎?我也會繳清所有的費用~把房子打掃乾淨還妳~也賠償妳一個月的租金~這樣我錯了嗎?我從來就沒有拖欠過租金~我都是提早繳租金給妳~而我一切都是按照租任契約做~反而是房東妳不把契約當做是有法律效力的合約~還說我到哪裡都是理虧~叫我別白費力氣~但是~房東妳卻忘了一件事~那就是我不像你之前的房客那樣~不告而別一走了之~還留下一大堆費用及垃圾~讓妳繳及清理~難道妳也希望我這樣對妳嗎?這樣子做對誰有比較好嗎?人說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當不成房東跟房客~也能當朋友~不是嗎?而我也去市公所的調解委員會~那裡有免費的專業律師諮詢~他說我這樣做是對的~我有盡到提前告知的義務~而我也能全額拿回兩個月房子保證金~因為我已經繳清所有費用~也賠償房東一個月租金~所以~房東並不能扣押我的保證金~一定要退還給我~反而是我可以申報所得稅~這樣房東她會被追繳~也會被國稅局盯上~請問真的是這樣嗎?但是~我並不想這樣做~我希望可以好聚好散~不想變成敵人~我只想拿回我應得的~所以~請各位幫幫我的忙~謝謝~